近日,蕲春法院民二庭一场特殊的庭审工作顺利告捷。当事人身处三地,法官利用“云上庭审”突破时空限制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2017年4月28日,安某将其承接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转包给张某,张某按照安某的要求将工程押金242000元交给被告湖南某公司,安某收取中介费75000元并出具收条。后因手续不全、资金不够,该工程没有启动,张某多次向安某及湖南某公司讨要收取的款项未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顾俊接手案件后,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相关细节,两被告均表示身在湖南、河南两地,无法参加庭审,但是有还款意愿。考虑到疫情期间受封控影响及避免交叉感染,顾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决定采取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进行调解。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当事人登录了微信小程序搜索“云庭审”参与视频调解,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氛围融洽,全程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随后,顾法官在线制作好调解协议,当事人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调解协议云文档上签字确认,历时三年的债务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亦为身处三地的当事人减轻了诉累。
蕲春法院积极探索“云庭审”,依托互联网,充分利用“云上法庭”的创新模式,展现其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既能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引发风险,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诉讼服务,更好地实现疫情防控安全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双赢效果。
(熊文胜 李贞 叶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