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工业园区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为了拓展公司业务,常常需要到省内外出差,但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有时请销假手续没有及时批下来,事先约定的业务洽谈不得不延迟或取消,对公司发展造成较大影响,这也成为萦绕在张某心头上的一件烦心事、忧心事。
今年3月份,红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该院立即向县社区矫正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社区矫正部门依据《社区矫正法》第27条的规定,简化请销假审批程序和方式,很快得到了社区矫正部门的采纳。
3月20日下午,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德明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共5人,与司法局干警一道走进该公司了解情况,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为民为企办实事活动。
走访中,吴德明一行向公司法人代表张某详细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并耐心解答张某所关心的法律难题,对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司法要求提出法律建议,助力涉罪企业负责人轻装上阵。
检察官们现场为企业职工普法,讲解与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遵纪守法意识。
“感谢检察机关的真心帮助,为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如今我请销假手续简化,出行更为方便,我们公司谈下来的订单多了,产销形势很好,离不开你们的人性化的检察建议和法治护航。”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向吴德明表示感谢。
近几年来,该院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的重要体现,全面履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该院将依托在园区打造的“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公室”这一平台,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走进企业问需问计,零距离地为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实事解难题,解决企业涉法难点问题,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王媛 秦娇娇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