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全市检察机关在浠水县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推进会。全市两级检察院分管案管工作领导、案管部门及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浠水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辞,并介绍了该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李利全面总结了2020年全市案件管理工作,并就2021年全市案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加新指出,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既是落实中央、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开展的“一号工程”,各基层院要提高认识、拿出举措、夯实责任、扎实开展。
赵加新强调,一要着眼服务大局,进一步抓思想引领,把准工作方向。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增强开展本次专项检察活动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二要聚焦工作重心,进一步抓落实求极致,提升工作品质。要始终坚持“三个对标”,关键在狠抓落实,效果在创造性落实,以求极致的态度提升专项检察活动的品质。三要把握四种关系,进一步抓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各基层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着力在创特色、出精品、增亮点上下功夫;各基层院分管领导和案管部门要主动履职担当,充分发挥定期会商、组织协调、总体指导和参谋服务的职责,推动全院全员参与、协同作战,多点发力,增强专项活动工作合力。
会后,参会人员就如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监管作用、如何落实法律政策研究室重点责任清单,从而进一步推动专项检察活动走深走实进行了分组讨论。
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应邀列席会议,浠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各基层院分管领导及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汤妮 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