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浠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办案人员在履责中发现,城区多个居民小区内安装的现制现售饮水机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乏相关部门监管,水质状况不明,周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群众饮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经深入走访调查发现,上述涉及的饮水机饮用水提供单位均存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定期更换净水滤芯、未及时公布水质检验检测报告等情况,危害群众饮水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4月14日,浠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就对此事依法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浠水县卫生健康局正式立案审查。
4月22日上午,该院就浠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城区部分小区内设置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存在的未办理卫生许可、未定期更换净水滤芯、未及时公布水质检验检测报告等情形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一案举行检察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该案主办检察官付松林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过程,并从卫生健康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职责,但未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参与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表意见。被建议单位浠水县卫生健康局代表作了陈述意见,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一步,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群众饮用水安全。
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案件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该案主办检察官宣布听证会决定,将就浠水县卫生健康局怠于履行监管职责一案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群众饮水安全。
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
这是该院首次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消除居民生活区的饮水安全隐患,努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熊毅 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