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要了两年没有着落,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终于一次性拿回了拖欠的工钱,非常感谢公安机关为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实事!”3日,农民工高某从黄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接过一沓沓现金时,感激地说。
2020年9月29日,黄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陈某等19名劳动者投诉,反映在黄冈某工地一期土建工程项目做工期间,共计53万余元工资被拖欠,请求有关部门帮忙追回。
2020年10月12日,黄州区劳动保障局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经调查,该土建工程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2019年9月竣工,该工程经过层层转包,最后将部分项目转包给万某。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完工后,工程款结算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工程尾款迟迟不能兑现。
2021年2月11日,总承包实际责任人葛某先行支付万某工程尾款26万元,其中23万余元直接打到万某本人账户,28万余元打到民工刘某的账户上。
因万某收到工程款后未履行承诺,2021年4月12日,黄州区劳动保障局依法向万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万某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陈某等19名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被拖欠的工资共计53万余元。但在规定期限内,万某仍不履行支付义务。
2021年4月29日,黄州区劳动保障局将该案移交黄州公安分局,黄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受理该案。5月14日,治安大队依法传唤万某,对其做思想工作,劝导早日支付农民工工钱。由于债务复杂,治安大队第一次协调没有成功。
5月21日上午,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主持、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参加,再次在治安大队会议室召开了万某及部分民工代表协调会。经再次核实协调,万某终于承诺付清拖欠的工资款。
6月3日下午,万某带着巨款现金来到黄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警方与劳动保障监察局的见证下,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发放到19名农民工手中。
(熊毅 胡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