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向农民工代表了解情况
历时8年,农民工闵某终于讨回了工资。“10270.5元。”他核对了账户信息和数额,确认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5月29日,在阳新县法院法官和律师的见证下,74名农民工终于追回工资38万余元。8年讨薪难题的破解还得从半个月前说起。今年5月初,阳新县检察院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闵某、蔡某、喻某等74人与阳新某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经调查查明,该企业于2007年登记成立,主要经营锰矿石、电解金属锰加工、销售等。闵某、蔡某、喻某等237人均是阳新县城周边农民,自2007年起便先后在该企业打工。后来,该企业因市场经济危机影响和环保问题,自2012年7月4日歇业至今。2015年8月,该企业与多名农民工达成了《连永锰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安置协议书》,但其未能依约支付。
2016年7月,237名农民工向阳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7月29日作出仲裁调解书。裁定该企业与闵某、蔡某、喻某等237人解除劳动关系并需支付23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28万余元。但直至付款期限届满,该公司仍迟迟未见支付。2017年底,237名农民工向阳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检察官详细了解该案来龙去脉后发现,这237名农民工大部分年龄在50多岁到60多岁之间,平时只能依靠打零工支撑家庭开支,生活较困难,同时,该案企业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调查到这里,似乎陷入了僵局……
“讨薪难,是横在农民工心头的一个疙瘩,作为检察机关就要用好法律监督职能,尽力为他们破解难题。”针对现状,承办检察官及时开拓思路,从多角度、多渠道展开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原来,该公司厂房所在土地租期尚未到期,目前正在对外出租,每年大约有十几万元的租金收益,按照土地到期前的租金收益,可以足额还清128万余元欠薪。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检察官立即与法官分享信息,并与该公司一名远在外省的股东何某取得联系,与法官一起共同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劝其付清农民工工资。经多次劝说,最终何某同意将该企业每年的土地租金收益,在扣除公司歇业期间基本人工费后,剩余租金全部用于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金。
经律师与农民工代表协商,128万余元欠薪陆续到账,以先后顺序分批次发放到237名农民工,5月29日,已发放74名农民工38万余元。
至此,经多方努力,237名农民工的欠薪难题终于得到了解决。“谢谢检察官、法官、律师,我们终于拿到了工资,对日子更有盼头了。”农民工欣喜地说。
“我们多做一些努力,老百姓就能多感受一分法律的温度,在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实事可以做。”农民工劳动报酬不仅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阳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彭小陛 柯丽丽 张文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