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鄂州市某高新技术公司部门经理秦某莫名其妙被人一顿持械暴打,报警后,施暴者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近日,秦某向检察机关求助,鄂州市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能,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将该起治安案件转立为刑事案件。
“感谢检察机关!我终于看到了讨回公道的希望!”秦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说。
“5月8日,我们了解到秦某一案的情况,当天就到案发现场调查。从监控中看到,2020年1月15日早上,秦某开车上班行至公司门口,突然有两个青年男子冲出来,举着镐柄,强行把秦某从车里拉出来,对其施暴,并疯狂打砸秦某的车。”办案检察官严涛告诉记者。
原来,案发前某天,犯罪嫌疑人熊某向该公司女职工求爱,遭到拒绝。恰巧此时,该女职工看到了开车路过厂门的上司秦某,为了躲避熊某纠缠,该女职工以搭顺风车为由,上了秦某的车。看到自己的心仪对象上了别人的车,熊某心生不满,武断认定是秦某“横刀夺爱”。为了给秦某“教训”,犯罪嫌疑人熊某伙同他人暴打了秦某。
“我这顿打挨得实在是太冤了!住院6天,车辆损失6756元,如果他们(熊某及其同伙)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公道何在!”秦某情绪激动地指着医院诊断书给记者看,上面写着:闭合性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裂伤6厘米、左前臂软组织挫伤……
但是,秦某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却将此案作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在案发后的将近四个月时间里,没有组织涉案双方进行调解,受害人秦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犯罪嫌疑人熊某及其同伙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犯罪嫌疑人熊某等人没有及时受到法律制裁,很嚣张,还扬言我这个外地人休想‘搞事’,如果再告,下场更惨!”秦某说。
“我公司主要以生产新能源材料为主,有员工近500名,其中有三分之一员工都是外市人。4月初复工复产后,秦某作为公司生产部门的主要管理人员,情绪一直低落,很多外市员工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敢来上班,严重影响了复工复产的进度。”该公司总经理刘某忧心忡忡地说。
“犯罪嫌疑人熊某及其同伙持械殴打他人致伤,毁坏他人财物,按照《刑法》规定,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定性把握不准,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熊某及其同伙的刑事责任。”办案检察官严涛告诉记者。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5月11日,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月15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真要好好感谢检察官们为民营企业办实事,帮助我公司的员工讨公道,维护其合法权益,让公司全体员工都感受到检察机关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对企业家的关怀,这下我们可以安心地投入到复工复产中了。”该公司总经理刘某说。
(熊文胜 刘婷 熊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