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骄阳似火。执行干警顶着烈日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终于帮申请执行人拿到部分赔偿款,化解了这家人的燃眉之急。
2018年12月,驾驶机动车的吴某与驾驶摩托车的杜某相撞,造成杜某受伤,吴某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7月10日,杜某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吴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定吴某赔偿16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吴某未履行赔偿义务。2021年1月,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吴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此后,法院依法对吴某采取冻结账户、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为帮助杜某拿到迟到的赔偿款,2021年7月,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吴某家中,但均未找到吴某本人,经向附近的邻居及村委会打听消息,原来吴某长期在外务工,基本上不会回家。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干警转变思路,开始做吴某家属的思想工作。起初,吴某的家属并不配合,推说联系不上吴某,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又找到村委会干部出面协调一起做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也许是干警在炎热天气下的坚持让对方有所触动,吴某的家属最终联络并劝说吴某返乡处理赔偿问题。
2021年8月3日,杜某、吴某如约来到法院,经执行干警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吴某当场履行8万元,并对余款的给付时间进行了约定。
(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