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暴力,由社区居委会申请撤销其监护权的案件。被申请人刘某(化名)对多次对女儿实施暴力,法院判决撤销其对女儿的监护权,并同时指定奶奶作为监护人。
2006年刘某的女儿小星(化名)出生,在刘某与妻子离婚后,小星跟随刘某生活。刘某经常在管教小星时使用暴力,尤其是在小星进入高中后,成绩稍有波动,刘某便对小星大打出手,甚至致使小星构成轻微伤。为了给刘某的女儿营造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2021年8月中旬,在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社区居委会向法院提起了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的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申请人刘某对其女儿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小星的奶奶为监护人。
庭审中,小星的奶奶表示有监护能力且有监护意愿,小星亦同意由奶奶作为其监护人。法院认为,刘某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多次实施暴力,其行为给小星的身体及心理健康成长造成了严重损害,遂撤销刘某的监护资格,同时指定小星的奶奶作为小星的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刘某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多次实施暴力,其行为给小星的身体及心理健康成长造成了严重损害。依据现实情况撤销刘某的监护人资格,可有效防止暴力行为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但必须明确的是,刘某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但相关义务并非因此而取消,其还应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等应尽的义务。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更是法定的义务。在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时,经过法定程序,监护资格会被依法撤销。
(李樵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