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一对结婚30年的夫妻在英山县温泉法庭离婚纠纷开庭时,经法官调解促成和好,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在基层法庭,法官经常遇到一些家事纠纷案件,其中离婚案件占很大比例。每次遇到离婚官司,法官总是本着劝和不劝离的原则苦口婆心地进行调解。
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温泉法庭法官以“促和”为办案宗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尤其针对尚有一线挽救希望的离婚案件,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矛盾修复夫妻感情,充分发挥家事调解救治婚姻家庭的职能作用。
汪某与冯某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后生育一女一儿。为了家庭日常琐事发生矛盾。2019年汪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021年汪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开庭过程中,法官段新安从双方的言语中察觉到夫妻俩的感情尚未真正破裂,只是因汪某患病治疗方面和一些生活琐事缺乏沟通,导致双方没有及时化解心结,激发矛盾产生,但仍有和好的可能性。
于是,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从追忆初见美好、患难与共及养育子女等方面入手,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并奉劝双方,婚姻不是儿戏,需要慎重对待,更应为一双儿女多考虑。
经段新安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认识到各自缺点,并保证今后加以改正,友善相处,有事共同商量,共同创建美好家庭,两个人携手经营好婚姻、守护好这个家。
至此,该起离婚纠纷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达成和好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收了“自愿和好”民事调解书。
(段彬 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