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宣读3万余字起诉书
检察机关指控,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读中专的石戈蕾,逃学在外混迹社会,凭借其父石兴佳从事建筑业积累的财富,将聂轶鹏、胡静等人聚集在一起,实施了多起暴力违法犯罪案件。2000年11月起,逐步形成了以石兴佳、石戈蕾为首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层级分明,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主要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串通投标、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有较强经济实力。在此过程中,组织成员为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通过故意伤害、殴打威胁、阻扰施工、煽动群众闹事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对黄梅城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石兴佳、石戈蕾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窝藏、行贿、妨害作证、寻衅滋事、职务侵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挪用资金、诈骗、串通投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13个罪名,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是黄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涉黑案件,市院高度重视,立案侦查后,迅速抽调力量成立涉黑案件专班,指派业务骨干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建议149条。审查起诉阶段,党组书记、检察长官书云,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炳先,多次听取案件专班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对案件存在难点提出指导意见;案件专班成员克服疫情防控期间困难,持续奋战在办案一线,审查案件材料143册,补充证据材料52册,形成了2583页153余万字的审查报告,45页3万字的起诉书。开庭前,为确保出庭工作顺利进行,组织成立由市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青带队的6人公诉团队支持公诉,加班加点,精心准备出庭预案,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周密预测庭审焦点,全力投入出庭预案起草完善工作,制作了1000页多媒体示证ppt、11万字出庭预案。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目前仍在法庭质证环节,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
△吴炳先副检察长在观摩室旁听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黄冈中院采用庭审现场、观摩室与旁听席分离模式审理。市县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部分干警以及被告人家属等共计100余人分散在审判庭、诉讼服务大厅、观摩室等三个会场,旁听或观摩庭审。
( 熊文胜 彭泠瑞 吕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