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武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吕树桃、吕树刚等7名被告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吕树桃等人系泉塘社区原干部。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吕树桃、吕树刚、吕树彪、吕浩乾、陈容生、吕锦志、黄九妹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开支、虚报征地补偿、截留收入不入账等方式,在本单位设立账外账,并以各种名义共同或分别予以套取私分,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4月,被告人吕树刚、吕树彪、吕浩乾、吕锦志将泉塘社区历年来的账外账拿到社区办公地点销毁,应当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刑事责任;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泉塘社区(村)及被告人吕树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2008年至2013年,被告人吕树桃在公共场所借故生非,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4月,被告人吕锦志故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组织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庭审持续3个小时,在最后陈述中,7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由于案情复杂、被告人众多,合议庭宣布择期宣判。
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加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意识,武穴市纪委监委邀请刊江办事处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财经委员共计40余人参加旁听。
(熊毅 雷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