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自力等15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该案由三名审判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建七人制合议庭,公诉人、16名辩护人、15名被告人均到庭参加诉讼。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中院一审受理的第二起涉黑案件,共涉及犯罪罪名13个、违法犯罪事实61起。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0年,被告人何自力结识郑某英、秦某等人,在红安县周边地区逞强斗狠,纠集打架斗殴,先后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07年7月,何自力刑满释放后,先后网罗了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敏、梅某银等人,为迅速积累财富,壮大组织经济实力,多次组织郑某英等人在红安县城关镇王家畈村和杏花乡建苏村开设赌场。2009年5月何自力带领郑某英等十余人,手持砍刀、管杀打砸耿某忠等人开设的赌场,自此确立了何自力团伙在当地的强势地位,最终形成了以何自力为首,郑某英、秦某等多名骨干成员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2018年,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贩卖毒品、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交易等61起犯罪活动,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在红安县地下赌博行业、高利放贷行业和杏花乡建苏村建筑工程行业内,形成较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因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事实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合议庭成员分成三组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内外违法犯罪事实、涉案财产清单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主动加班加点十余天时间全面详细审阅120余册案卷,并针对案件存在问题一一梳理,依法提讯了各被告人,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明确了庭审重点、焦点,就部分程序性事项及事实证据达成一致意见,为高效、顺利公开开庭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市县三级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该案庭审工作,省高院全流程、全环节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业务指导。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专家小组作用,先后多次组织研讨涉案罪名、事实起数和证据采用等方面,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关。红安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先后组织公安、电力、卫生、消防等单位召开协调会,抽调人员150余人参与庭审保障工作,并制定各个岗位工作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此次庭审活动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的要求,庭前三天组织所有进入庭审现场的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并严格审查旁听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做到了一人一证一报告,最大限度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了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不误。
法庭审理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发问。法庭举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将在后续庭审中依次进行。目前,该案正在公开审理中。
市县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检法部分干警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观摩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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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雯 陈杰 裴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