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粗心女子搭乘出租车到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下车后将手提包遗忘在车上,并且没有留下出租车发票,鄂州庙岭民警多方寻找,1个小时将遗失物品物归原主。
11月30日15时左右,庙岭派出所值班民警舒文接到群众董女士报警,称自己刚从武汉乘坐出租车回家时,在庙岭镇下车时发现自己不慎将自己包遗失在出租车辆后排座位上,手提包里面有一部手机,价值两千余元,还有几张银行卡及身份证及千元现金。因下车后未留下出租车发票,只得向警方求助。
接警后,舒文首先对董女士提到的下车地点沿途的监控探头进行了一一排查。经过多次查证,成功确定了董女士所乘出租车的车牌,并以此联系上了该出租车司机所在公司的客服。
随后,舒文通过发送警官证等身份证明证件明确自己身份后,告知了出租车公司客服,董女士遗失手包的相关情况。在客服人员的帮助下,舒文了解了董女士所乘出租车司机的相关信息。
起初,出租车司机接到民警电话后怀疑是诈骗电话,不理会。民警一连拨打了十几通电话,耐心解释并询问其是否拣到手提包。出租车司机在求证民警身份及事情经过后,当即回应,确实看到后座有个手提包,并提出愿意送还给失主董女士。
当天16时许,出租车司机赶到庙岭派出所将手提包亲手归还了失主。
警方提醒:外出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下车前一定要注意清点自己携带物品,以免遗失。
(田蜜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