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向检察官赠锦旗致谢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2015年7月,张某作为某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多家公司签订了虚假采购合同,后找到黄冈市某融资担保公司寻求担保贷款,该融资担保公司要求提供反担保。张某首先与该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设备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将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提供反担保抵押,并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张某又介绍多名自然人与该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之后,张某再骗取本市某台资企业负责人李先生的信任,由该台资企业为张某的480万元贷款项目提供反担保。2015年12月,李先生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但是案子一直没有进展。2016年8月,480万元贷款到期,张某无力偿还,融资担保公司代偿该笔贷款后,向法院起诉了作为反担保方的台资公司,要求履约偿还该笔贷款,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诉求。该台资企业上诉,2020年1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导致该台资企业损失400余万元。
【检察官在行动】
获悉此案线索后,黄州区检察院立即派员对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这一长达5年的挂案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对案情和线索进行全方位梳理,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多次组织业务专家对案件进行专题讨论,召开分析研判会议。2020年9月,黄州区检察院通过认真审查事实和证据,以张某涉嫌骗取贷款罪快捕快诉办结此案。近日,此案已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了有罪判决。“感谢检察机关的努力,让我们一个已经二审终审的案件迎来转机,下一步,我们会依法申请再审。”李先生再次感谢道。
对此,黄州区检察院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畅通好检企沟通渠道,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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