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贪便宜,武穴一男子花11万元在网上低价购买了一辆“二手”进口丰田霸道越野车,卖主还为其提供了北京车牌。12月28日,从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了解到,这辆低价购买京牌丰田霸道进口车,不仅被证实是套牌,而且还是一辆非法走私车。
12月18日,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北京的一位车主反映,武穴有人套用他的京q2tqxx车牌,并且产生了违章,导致他的车不能年检,请求武穴交警部门予以查处。
了解情况后,大队长刘敏十分重视,立即指令一中队路上执勤民警进行查缉布控,发现该车立即予以扣押。
当天下午17时40分许,在永宁大道老市委红绿灯处执勤的民警发现了京q2tqxx套牌车辆,就在民警让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车主竟驾车逃跑。随后,民警在民主路某酒店处发现了该车,但车主已将车牌拆下。民警让车主出示相关证件,但车主竟不能出示机动车行车证、驾驶证。鉴于此,民警当场将该车依法暂扣,并依法将车主传唤到中队接受调查。
经查,驾驶人胡某交代,这辆白色丰田霸道越野车是其2019年7月份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花11万元买的,卖家给了他一副京q2tqxx的北京车牌。胡某还交代,买车时,卖家已告诉他车不能过户,所以半价卖了,他觉得价格便宜于是就买了。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车主胡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为吊销状态,也没有该越野车的行车证,而且车牌、车型、外观颜色均与举报人的车一模一样,该车不仅是套牌车、“克隆车”,还是走私车。
“走私车不论是新车还是二手车,因为由非法渠道入境,不可能办理合法牌证手续,车辆要在国内上路行驶,就只能利用克隆的方式套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一中队指导员王安贵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胡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500元和拘留的处罚;车辆因没有合法手续,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购买来路不明的所谓豪车。交警部门只要发现套牌车、克隆车,不仅将对车辆予以当场查扣,而且如果是车主本人有伪造机动车号牌、证件行为,也将受到行政拘留、罚款以及扣分处罚。
(张剑 库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