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法官第一时间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乌石冲村某扶贫种植专业合作社没有按约定向当地农民支付土地租赁费和劳务费总计30万余元,而合作社相关负责人不在本地,农民找不到人便到镇政府集体上访。鉴于事件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法官第一时间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引导农民通过非诉程序解决纠纷。
法官通过多途径查找,在海南省找到了该合作社负责人,协调镇政府、司法所、村两委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大家坐在一起商量凯发k8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有农民表示担心:“要是签了调解协议,合作社还是不给钱咋办?”法官表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如一方拒不履行,可就司法确认决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调解阶段,该院领导从诉讼服务中心团队、综合审判团队抽调法官指导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法院及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100多名农民及时拿到了租赁费和劳务费,一起涉农群体性纠纷事件得以妥善化解。
“如果不是法院出面化解,万一没有处理好,极易引发社会重大风险。”一名参与调解的政府工作人员说道。曾献阳表示,通过非诉程序解决纠纷,不仅难度小、成本低、化解成功率高,同时能够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中来,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纠纷过滤体系,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
纠纷的妥善解决,得益于罗田县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所做的努力。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与县人民调解中心无缝对接,并开展实质性运行。目前,已有4个调解委员会和3家律师事务所入驻,一名法官入驻人民调解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同时衔接“线上 线下”调解,7个调解组织、18名调解员注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流程信息全部网上公开,确保调解规范、合法、权威。2020年,该院办结民商事事案件3598件,其中调解撤诉处理2513件,占比69.84%。
(王媛 王霄)
曾咸阳开庭主持调解
各方调解力量参与调解
视频在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