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阴雨不断,英山县人民法院杨柳法庭法官,冒雨驱车30多公里来到鄂皖交界的大山深处的英山县陶家河乡严家坳村,调查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庭开庭了解到:原告成某是当地村民,2019年,他为发展养殖业及种植天麻的需要,从海拨800多米的猫儿尖水库安装供水水管到山下灌溉和发展养殖业。原告诉称:被告谢某和成某某因请挖机修路压坏了水管,造成了损失,要求两被告赔偿毁坏供水设备及造成天麻损失共计5.5万元。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公正判决或促进调解,解决纠纷,法官冒雨来到现场查看。
(熊毅 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