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浠水蔡河司法所联合蔡河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当事人郭某某于2017年与当事人胡某之父经法院调解离婚。根据法院的离婚调解书郭某某拥有其婚前三联两层房屋的居住权,但郭某某离婚后外出务工并再婚没有居住,此房屋由其子胡某及胡某妻子儿女共同居住。
近期郭某某由于各种原因回到老家,发现前夫有再婚并居住该房屋的迹象,于是郭某某心生不满,要求回该房屋居住。但其子胡某因母亲当年执意离婚并再嫁,认为母亲不负责任不同意母亲郭某某回来居住,并锁门不让郭某某进屋。郭某某的兄弟因此强行撬锁开门,双方产生争议,并扬言不让对方好过年,女方遂向蔡河派出所报案。期间双方在村警的调解下,由于分歧过大没有调解成功,甚至双方积怨多年的矛盾有进一步扩大的迹象。
因此2月2日上午,蔡河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再次介入调解,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其所在村部。调解开始,工作人员通过聆听,充分了解案情,掌握双方的情感变化,根据双方当事人表明的态度,工作人员从事理、人情、法律等角度对他们这桩婚姻家庭纠纷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相关规定,令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坐下来解决问题。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基本事实、理由后,采用一对一方式、分别进行劝解疏导,同时积极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建议,依法提出合情合理的凯发k8一触即发的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工作人员从“合也温馨,离也和气”的角度,以化解家庭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采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女方郭某某将房屋的居住权转让给其子胡某,胡某补偿3万元给其母郭某某并当面履行。
本起纠纷中,相关部门及时、主动介入,积极发挥三调联动机制及时进行调解,并通过耐心细致地讲解和宣传法律知识,努力做到调解合法、合情、合理,让纠纷双方都能心服口服,生动实现了“枫桥经验”本土化。
(王媛 周媛鑫)